逢凶化吉林泽秋-《天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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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七月末的某个下午,林泽秋单手抱起一只篮球,和父母打了一声招呼:“厨房的碗我洗过了,客厅的地板我拖过了,林知夏正在午睡,我要出门去和同学打球。”

    妈妈一边翻账本,一边嘱咐道:“你去吧,早点回来啊。”

    林泽秋头也不回地冲出家门。

    他要打四个小时的篮球!

    这短暂的四个小时里,他能彻底地摆脱林知夏!

    安城小区的附近有一个篮球场。林泽秋和他的同学们经常在这里玩。林泽秋迟到了十分钟,同学们早就调整好了篮框的高度。

    阳光灿烂,天空清澈,身穿背心和短裤的男孩子们在偌大的空地上玩耍。他们挥舞手臂,迈开双腿,黑色短发被汗水浸湿,燥热的夏风吹得他们衣裳摆动——在这一群男孩子里,林泽秋最为出众。他跑得快,跳得高,反应敏捷,扣篮精准,同学们纷纷为他叫好。

    林泽秋玩得很尽兴。

    今天的气温高达三十四摄氏度。没过一会儿,包括林泽秋在内的所有男生都是大汗淋漓。林泽秋口渴难耐,正想回家喝口水,就有一位同学说:“喂!天太热了,我忘带水了,哥们几个去买冰可乐和冰淇淋吧!”

    另外一位同学忽然冒出一句:“秋哥家里开了一间小卖部。”他用一条汗津津的胳膊揽住林泽秋的肩膀:“秋哥,这回你请客,下回我请!”

    林泽秋甩开他的胳膊:“你少蹭我,我哪儿有钱。”

    他从地上捡起篮球,夹在肘间:“我家有冷饮,谁想买就跟我走。”

    说完,他踏上一条回家的路,众多同学都跟在他的背后,形成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他们的目的地正是林家的小超市——超市入口处摆着一台冰柜,柜子里装满了冷饮、冰棍和雪糕。

    同学们接二连三地停下脚步,掏钱买冰柜里的东西,只有林泽秋站在超市之外,纹丝不动。

    他的背影落在石头砌成的台阶上。

    烈日炎炎,暑气渐浓,夏风中光影交错。

    爸爸伸手拍了拍林泽秋的肩膀:“儿子,喝水吗?”

    林泽秋接过爸爸的水壶,仰头饮下一大口凉白开。

    爸爸又说:“秋秋,你去挑一支雪糕。”

    林泽秋却说:“我不爱吃那玩意儿。”

    他穿着一件运动背心,前胸后背的衣料都湿透了。

    爸爸摸了摸他的脑袋:“秋啊,爸请你吃,没事的。”

    林泽秋犹豫半天,只拿了一支售价5毛钱的奶味雪糕。他飞速地拆开包装纸,叼着雪糕,抱着篮球,跟在同学们的背后——其他同学手里都拿着价值2元以上的蛋筒。

    即便如此,林泽秋依然感到满足。

    冰凉的奶糕在他口中融化,解渴又解暑。他一边走路,一边拍球,脚步越发轻快。

    临近篮球场时,林泽秋的同学们忽然脸色大变。

    林泽秋顺着众人的视线往前看,只见一群打扮时髦的男青年占领了整个篮球场——那帮男人身强体壮,蓄着胡须,露着刺青,还有人正在抽烟。带着火星的烟头落在篮球场门口,空气中飘荡着尚未散尽的烟味。

    林泽秋的同学顿时傻眼:“我靠,秋哥,我们咋办?”

    “我问问他们什么时候打完,”林泽秋坐到了候补区,“他们要是待会儿就走,我们就接着玩。”

    林泽秋才刚坐下来,近旁一位年约十七八岁的女生与他搭讪:“小弟,你多大了?”

    这位女生和打篮球的青年们是一伙的。她对林泽秋随口一问,却引发了青年们的笑闹声——林泽秋理解那种笑声的背后含意。他语气凶狠地回应她:“关你什么事?老子认识你吗?”

    女生恼羞成怒,推了他一把,他的雪糕掉在地上,沾了一层灰。

    盛夏的阳光被树叶筛过,变成斑驳的光圈,照在洁白的雪糕上,晒出融化的汁液,像是树荫流下的眼泪。

    林泽秋喃喃自语道:“真他妈烦。”

    篮球声响停止。

    那几个青年逐渐围拢过来:“这场子是谁的?”

    林泽秋的一位同学紧张到打嗝,结结巴巴地说:“篮球场是安、安城小区的公共体育用地,我们提前找街道办申请了今天下午一点到五点的使、使用权。这场子现在就是我们的……”

    那帮青年的领头羊却说:“你们几年级啊,小学生们?毛没长齐来跟你们爷爷争个屁?”

    此人染着一头黄毛,左耳戴满了耳钉,三角眼,薄嘴唇,满面凶相,很不好惹的样子。

    林泽秋年仅十岁。他坐在一把石椅上,抬头看着那个黄毛,语带轻蔑地问:“谁家爷爷啊?你家爷爷只会和小学生抢场子?”

    黄毛拽起林泽秋的衣领子,林泽秋反手一个掣肘,那黄毛抬腿往他的膝盖上踢,两人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撕打。

    “你找死!”黄毛骂道,“小兔崽子!”

    林泽秋一拳锤在他脸上:“老子是你爷爷!”

    他们的鞋底猛地刮蹭水泥地,带出一阵“喀拉喀拉”的重响。

    林泽秋的同学们连忙劝架,还有人掏出小灵通准备报警。黄毛那一方也不想闹大——尤其那位女生一直在拉扯黄毛。众人好不容易把林泽秋和黄毛分开,那黄毛还从地上抓了一把沙土扔向林泽秋,林泽秋便大吼道:“快跑!都回家!快跑!”

    同学们做鸟兽散。

    林泽秋抱着篮球,健步如飞。

    他的膝盖、髋骨、腹部、手肘都在隐隐作痛。

    他还尝到一股咸腥味。

    他抹了一把嘴,手指沾满血迹——原来是他的鼻子正在流血。

    *

    林泽秋不敢直接回家。

    他曾经看过许多香港警匪片,深谙“跟踪与反跟踪”之道。他坚信黄毛是社会混混,甚至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被自己的假想震惊,心情越发沉重。

    林泽秋跑进另一个小区,四处转悠。直到太阳落山,天色向晚,他才抄近道窜回了安城小区,每走三步就要观望四周,简直比职业雇佣兵还要谨慎多疑。

    终于,傍晚六点多钟,林泽秋重返家门。

    林知夏第一个发现了他。

    他与妹妹面面相觑。

    林泽秋生平第一次盼望妹妹能与他心有灵犀。正所谓“兄妹情深,血浓于水”,林知夏又是天赋异禀,天生天才,她一定能读懂林泽秋的面部表情。

    林泽秋还竖起一根食指,挡在唇边,悄悄地“嘘”了一声,示意林知夏保持安静,替他掩护。

    然而,下一秒,林知夏就大声喊道:“妈妈,妈妈,哥哥满脸都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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