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混混状元(13)-《宠夫(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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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要发!

    当然,这些人并不让他写《三字经》,李秀才就拿出一本自己的诗集,请他誊抄一遍,又有人拿出自己写的策论,让他誊抄。

    这次来的五个秀才,每个人都有想让他写的东西,顺便也让他写一些大字——基本上都是一些祝福的话。

    言景则提笔就写,先写李秀才的。

    一边写,言景则还一边问其他人:“你们可要换种字体?”听这些人的说法,是要拿着这些东西去送礼,去请教别人的,大家都送一样的,会不会不太好?

    “你别分心。”李秀才道,说完才发现言景则哪怕在说话,写的字依然非常好,还非常快,那速度……真是让人羡慕!

    此时乡试考举人,一次就要九天,除了题目较多以外,跟大家写字较慢也有关系。

    大部分人不讲究写得好,写起来还是很快的,一个时辰能写两千字,但若要写得端正,一个时辰也就能写一千字。

    可眼前这人呢?

    毛笔在他手上动得飞快,他这样的速度,一个时辰怕是能写三四千字!

    言景则还就是一个时辰四千字的速度,一天写五个时辰,也就能写两万字了。

    现在一个字二十文,那就是四百贯。

    读书人真的太赚钱了!

    言景则觉得若是有人愿意买,他愿意写到天荒地老。

    “你还能换字体?”有人问。

    “若有字帖给我参详,我能照着学。”言景则道:“书店里就有字帖。”

    几位秀才面面相觑,当即表示要换字体——他们都打算拿这字去给周大人送礼,最好还是各不相同。

    他们纷纷去找字帖。

    言景则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诗集,然后便开始照着其他的字帖学。

    他最近抄书多了,那毛笔便好似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写出怎么样的字来,就能写出怎么样的字来!

    此时看过字帖,练了练,他立刻换了一种字体,写下一篇策论。

    然后再学另一种字体……

    言景则学得极为认真,毕竟这些,都是以后可以用来赚钱的东西!

    而那些秀才,他们此时已经无话可说。

    他们一个个都是天之骄子,自以为十分厉害,结果一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学了几天,竟然就能远超他们。

    他们都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太笨了。

    不不不,绝不是他们太笨了,绝对是这个混混太厉害了。

    这也不是混混……他们哪好意思叫人家混混,都想倒头就拜了……

    他们正写着呢,朱县令从外面进来了。

    朱县令来到书店,就有点后悔了。

    他听了几个捕快胡诌,竟然就来找言大那个混混。

    那言大他让人打听过,从未上过学,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书店抄书!

    抄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不过来都来了……朱县令见在外面招呼客人的,只有一个小伙计,便问:“你家掌柜呢?”

    “来了几个秀才公,掌柜带他们去后院了。”活计道。

    这书店来了几个秀才?那倒是可以去看看。朱县令带着身边的随从,当即往后院走去。

    结果一到后院,他便看到院子的几个盆景上,晾着一些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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