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重振河山(1)-《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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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馥多享受了两秒钟,这才慢悠悠地睁开眼。

    果然是一双美手。

    手的主人,也自然是一个美人。

    一个男美人。

    男美人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穿白色衬衣,垂落处刚好勾勒出劲瘦的腰线。而且这白衬衣很薄,薄的能透过微开的领口,看到他两根形状完美的锁骨。

    他眼睫微垂,正认真地为宁馥按摩着肩颈,仿佛此刻,这就是他人生中的头等大事、最重要的、唯一的目标。

    虽然很享受,但是……好像有什么不对?

    宁馥皱了皱眉头,刚要说什么,男美人,不,叫他白衬衫青年更妥帖一点,就关切地问:“宁姐,是我按的不合适吗?”

    宁……姐……?

    宁馥眉头一皱,感觉事情并不简单。

    白衬衫青年那张略带青涩,却足见英俊的脸上露出惶惑的神情。

    ——如果这要是在电视机里,他只凭这样一张脸,这么一个脆弱的神情,就足以掀起娱乐圈的腥风血雨。会有数不清的小姑娘为他的喜悦而喜悦,为他的悲伤而悲伤。

    但宁馥显然不在此列。

    只听白衬衫青年低声道:“我……这是第一次,我会好好练习的。”

    正说着,他手腕处的袖子松落下一小段,恰到好处地露出青年腕骨处的一处细微的红肿。

    就很灵性。

    ——那看起来是长时间练习特定的动作,才受到的损伤。

    宁馥对这个世界感到不可思议。

    她自己穿得多了,这个画风……倒也挺新奇。不过凭她的经验,只这么一两句话,哪怕还不清楚自己现在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她也足能判断出对方的属性。

    男狐狸精。

    年轻,不过段位还可以。

    看她一直没有说话,白衬衫青年不恼,不怕,也不怨,只是轻轻地放开手,放下袖子,然后说道:“那,我先去洗澡。”

    说罢,一转身,脚步无声地转进了一侧的房间,想必是浴室。

    要不说段位可以呢。

    ——恰到好处的一点小脾气,既不会将人惹恼,又表达了自己的鲜活,让人知道他不是揉扁搓圆的玩物,却同时给出一丝旖旎的暗示。

    从专业角度看,宁馥可以给他鼓掌点赞。

    如果这具身体没有宁馥穿过来,应该也是极喜欢这位白衬衫青年的。

    宁馥注视着镜子中的自己,这样想到。

    她所处的位置显然是卧室。

    而且是一间非常豪华的卧室。欧式精装修,处处透出一股“不差钱”的味道,而且品味还不错,不像是土豪暴发户的样子。

    镜中是一张保养得当的脸,看起来也就三十四五。

    这远低于她的实际年龄。

    在白衬衣青年去洗澡的同时,宁馥终于接收了这一次世界的原剧情。

    系统也的确没骗她——

    宁馥,四十三岁,富婆。

    没职业,因为身家百亿,如果硬要说职业的话,周游世界品红酒打飞的喂鸽子勉强算,最近又新增了一项:资助贫困男大学生。

    当然,贫困男大学生在卧室里给资助人按摩,按摩完了还在资助人的卧室套间里洗澡,这资助到底资助的是个什么滋味儿,懂的都懂。

    这个世界也的确有校园文的情节,宁馥也略有参与。

    ——不过女主角是她的女儿,而她作为家长,和校园的交集大概就是开家长会。

    她一般也不怎么去,有管家会代劳。

    这个世界的宁馥基本算得上许多人心中的“人生赢家”了。

    她出身豪门,父母便是商业联姻,父亲是白手起家的金融新贵,母亲是家族传承的实业巨擘,两厢联手,可谓是珠联璧合,打下一片大好的江山,偏只生她这一个女儿。

    父母家业俱都传承在她身上。

    或许是知道她没有太多的商业头脑,也或许是希望掌上明珠不必为打理事业伤神费心、历经守业艰辛,父母又千挑万选,给她找了个赘婿。

    这位赘婿也的确能干,商业头脑绝佳,人也温体贴,没有野心——至少在原身父母去世后保住了偌大家业,赶走了觊觎的亲戚,照旧照顾着原身的生活。

    父母宠着,父母不在了丈夫护着,原身可谓养尊处优,过足了人人艳羡的生活。

    唯一不足的是,她身体不太好,和丈夫二人一直没有孩子。

    现在这个女儿,便是从福利院抱回来,收养的。

    后来丈夫出了车祸,人也没了。

    但这时候,整个集团的事业都已步上正轨,有丈夫早挑选好的职业经理人管着,原身突然变成掌舵人,但却没有一点儿做单身女强人发奋搞事业的心思——她已经做惯了金丝鸟,不打算再在三十多岁的年纪重新去打熬筋骨做鸿鹄。

    企业只要不倒闭就行了。股票只要不跌停就行了。集团只要不解散就行了。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破船还有三斤钉,反正不会影响到她的生活。

    宁馥注视着镜中自己眼角的一条细纹,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无业富婆,怎么报国?

    听着浴室里“哗哗”的水声,宁馥随手拿起桌子上一一支缠丝的手镯。

    贵金属,上面嵌有26颗不算大的蓝宝。

    看着亮眼,随手买来玩的。

    是某国际高奢珠宝的全球奠定款。

    宁馥拿在手里轻轻地捏了一下——

    不得不说这牌子的镶嵌工艺不错,上头的宝石居然没有崩下来,就是整只手镯变了形,现在看起来像缠丝镶宝的迷你麻花。

    “宁姐,我,我洗好了。”

    ——正在这时,白衬衣青年从浴室出来了。

    宁馥手一动,那被她用捏蚂蚁力道捏成了麻花的手环便悄无声息地在一瞬间消失了。

    她将东西直接放进了系统背包里。

    不然解释起来可太麻烦了。

    她的目光转回到白衬衣青年的身上。

    他姓邓,名叫邓蔚卓。

    邓蔚卓上个月刚过20岁的周岁生日,在这本书里,他可不是无名之辈。

    他是本文的男主。

    邓蔚卓年幼失怙,孑然一身,全靠自己在孤儿院里长起来。他生的容貌俊逸,从小就是个清秀得有些过分的孩子,在孤儿院难免受到欺辱。

    但他很聪明,学习得也很快,到了十一二岁上,就再不受欺负了。

    不仅如此,他还发愤图强,极为刻苦,读小学时就连跳两级,高考中更考上了本市的名牌大学,攻读该校在全国都赫赫有名的医学专业。

    邓蔚卓虽然从小在复杂的环境下独自挣扎求生,养成了个芝麻包肚里黑的属性,但他的心中却始终存着一份纯然的感激。

    无数次,在痛苦黑暗无望的境地里,在努力到不想再挣扎的困境中,他都提醒着自己——

    是有好心的人在资助你,支持你。

    不要辜负她的好心,不要辜负她的善意。

    哪怕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冷漠、自私、势力,可帮助他的人不是。

    每年,会有指定的一笔钱打到孤儿院的户头上,用于资助邓蔚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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