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偶尔也会喜欢人类-《一念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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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家家境殷实,两个女儿从小都是接受最好的教育长大。许婉怡大学期间认识了桑正白,两人志趣相投,很快走到了一起。

    后来谈及婚嫁,一切都很顺利,许家二老颇为赏识桑正白的才干,在他创业路上帮助良多。

    许婉怡并不是桑正白背后的女人,她更喜欢与丈夫一道并肩作战,攻克难题。可以说,桑正白事业的成功,离不开许家,也离不开许婉怡。

    然而随着年龄增长,生儿育女成了横在许婉怡面前,不得不面对的一道难题。许家二老的催生,以及自身年龄带来的焦虑,让她最后决定于三十五岁这年怀孕生子。

    可惜命运弄人,前三十五年的运气仿佛一夕间用尽。可能因为高龄产子的原因,也可能单纯的运气差,一命换一命,许婉怡最终没能从产床上下来。更要命的是,祸不单行,桑正白的生意在这时也出现了问题。

    做生意的人大多带点迷信,或许这也解释了桑正白为什么从来对我只有严苛没有慈爱——他爱不起这个从出生就克父克母的孩子。

    保姆虐待事件后,认识到桑正白对我的懈怠,许汐强烈要求父母将我接到许家照顾。初衷是好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经历中年丧女之痛后,两位老人身体本就大不如前,没有什么多余的精力花在我身上。加上……兴许是看到我就会想起自己的女儿,记忆中,他们面对我时总是分外哀愁,难有笑脸。许老太太甚至不能与我共处太长时间,不然就要伤心流泪。

    小时候哪里懂大人间的弯弯绕绕?他们越不待见我,我越是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为了讨好他们,我加倍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学校活动,为的不过是取得荣耀后能使他们多看我一眼。

    记得有一年我拿到了“学校之星”的奖状。这个奖不仅要参考平时成绩,还要参考活动参与率,每个年级只有一人可以得到,非常难得。期末拿到这个奖时,我兴奋极了,拿着奖状直接回了桑家,随后一整天都在期盼桑正白回家。

    那天一直到深夜,桑正白才打着电话从外头姗姗归来。我等得快要睡着,听到动静后立马冲下了楼,忐忑地候在玄关。

    手里紧紧捏着那纸奖状,在他踏进大门的下一瞬,鼓起勇气上前。

    “爸爸,你看,我得‘学校之星’了!”我尽量克制语气,让自己显得不要那么骄傲自满,但唇角却怎么也落不下来。

    桑正白捂住电话,低头看了我一眼。

    “嗯,不错。”只是匆匆扫过我手上的奖状,他便掠过我接着与电话那头的人谈论公事,“没事,我们继续吧……”

    我耗费了一个学期辛苦取得的奖状,忍着睡意等了他一个晚上,他却连一分钟都吝啬给我。

    或许我应该感谢他不是看一眼就走,起码还赏赐给我三个字。可老实说,当时除了失望,根本生不出别的情绪。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第一次清楚地意识到,有些东西是我无论付出多少努力都没法儿得到的。

    第二天我就回了许家,而迎接我的是同样空旷冷寂的大宅。通过工人才知道,许家二老在几天前便出发去看望在国外念书的许汐了。他们明明可以提前告诉我的,却选择用最糟糕的方式知会我。

    成长的过程,我好像什么都不缺,特别富裕,又好像什么都缺,贫穷到……连一个真正的“家”都未曾拥有过。

    桑家、许家,不过是我暂时的居所,同我的公寓,以及酒店的套房没有区别。就似雏鸟被孵化出来,于巢穴中长大,鸟巢对雏鸟来说,只是个方便父母抚育它们的场所。离巢的那一天,它们不会有任何留恋,也不会想要再次回去。

    泡泡屋没有窗帘,这就意味着,当太阳升起,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林间,我注定要在刺目的阳光下醒来。

    不适地睁开双眼,朦胧的光线下,第一眼便看到纪晨风盘腿坐在床尾,正对着日出的方向。

    可能是昨晚那件浴袍弄脏了,不能再穿,他换回了自己的衣服,不知道是几点醒的,但可以确定已经醒了有一会儿了。

    朝阳要比昨天的落日更亮一些,自地平线缓缓升起,为他周身镀上一层热烈的金边。

    我凝视他背影片刻,从床上撑坐起来。大腿肌肉传来古怪的酸痛,掀开被子,衬衫下摆,两腿外侧,靠近腰胯的位置,肌肤上夺目的青紫简直让人无法忽视。

    听到动静,纪晨风身形一动,往身后看来。我若无其事放下被子,冲他露出一抹事后清晨慵懒的微笑。

    “你怎么醒的这么早?”

    他指了指我们头顶的一棵树:“听到鸟叫我就醒了。”

    睡着的时候好像确实有听到鸟叫,但因为大脑过于疲惫,并没能将我吵醒。这样一想,这或许也是我睡眠断断续续的罪归祸首之一吧。

    “昨晚没摘吗?”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既然能听到鸟叫,意味着他昨晚睡觉时没摘人工耳蜗。可这东西人毕竟是电子器械,睡觉也戴着,不会难受吗?

    纪晨风抬手按住耳廓上的黑色仪器,解释道:“带了备用电池,电量很够用,所以就没摘。不想……你叫我的时候什么也听不到。”

    心脏就像要炸开一样混乱地跳动了一下,由于是从未有过的感觉,不禁让人怀疑是不是猝死的前兆。

    所幸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这种可怕的心悸便消失了,心脏再次有序跳动起来,找不到一点曾经错乱的踪迹。

    应该是缺觉导致的吧。默默按了按胸口。看来得找个时间去做下体检了。虽然烦心事一件接着一件,但我可不想这么早死。

    “叫前台送早餐上来吧,吃完我们就回市里。”掀被下床,我浑身只着一件衬衫踩在地毯上,扫视一圈后,在沙发上发现了自己叠放整齐的剩余衣物。

    不做兽医也不做模特,他其实还挺适合做保姆。会做饭,学历高,医学背景,脾气还好……应该有很多雇主会对这样一位赏心悦目的“小保姆”感兴趣吧。

    抓过裤子,我在纪晨风的注视下进入浴室。

    对着镜子脱掉衬衫,在脖颈和锁骨位置,可以清晰看到一枚枚鲜艳的吻痕。

    脑海里的记忆在视觉的刺激下一点点复苏。如果说前两次的“深入交流”,纪晨风在我面前还维持着基本的绅士风度,这次在那两条固定带的刺激下,算是彻底撕去文明的外衣,露出颇为符合他外在的、野蛮的兽性。

    一开始倒也还好,我单方面享受他的服务,在漆黑的森林中,璀璨的星空下,体验可以说是无与伦比地好。

    鉴于过于好了,胡乱摸着他面颊和耳垂的时候,差点又不小心碰掉他的人工耳蜗。

    他仿佛早有预料,及时攥住我的手掌从颊边扯离,递到了自己泛着水色的唇边。

    “别再碰掉了……”他轻柔地吻过我的指尖,用粘稠地宛若蜜糖一样的声音说道,“我想听你的声音,任何声音。”

    手指烫到简直要烧起来,而我甚至分不清那惊人的温度是来自于自己还是纪晨风。

    “继续……”嗓音哑得不成样子,抽出手指,我按住他的后颈,这次有小心没有碰到他的耳朵。

    身体因为回忆而微微发热,再想下去可就麻烦了。

    努力强制自己不再去回顾,但可能昨晚的记忆实在太过新鲜,就算屏蔽了视觉,也能轻易通过触觉回想起来。

    手指顺着花洒的水流一碰触到大腿,相应的记忆就跳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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